为大力推进我市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,实现稳粮与增效、经济与生态的有效统一,根据农业部、浙江省有关文件精神和《诸暨市2017年部级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实施方案》,2017年度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物化补助可以开始申报了。
申报对象
1、全市当年水稻复种面积在100亩以上的规模种植主体可申报水稻育秧专用基质。
2、全市当年水稻复种面积在200亩以上、旱粮种植面积在50亩以上的规模种植主体可申报缓控释复合肥。
3、全市当年水稻复种面积在300亩以上的规模种植主体可申报二化螟性诱剂和飞蛾诱捕器。
4、经镇乡推荐,市级核定的方式对上述对象进行物化补助。
补助内容
5、对应用水稻育秧专用基质按实际投入的70%给予补助。
6、对应用缓控释复合肥按实际投入的40%给予补助。
7、对应用二化螟性诱剂、飞蛾诱捕器的实行全额物化补助。
申报要求:各规模种植主体请根据水稻复种面积和生产实际需求,如实、按需填写《诸暨市2017年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物化补助申请表》,向所在镇乡(街道)提出申请。
截至时间:2017年10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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