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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药检所根据《行政许可法》和《农药管理条例》有关规定,将审议通过的348个登记产品及相关信息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为2017年10月27日至2017年11月2日,并要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,在公示期内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实名反馈(对未实名反馈的,将不予以回复)。
联系单位: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药政处(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2号楼,邮编:100125);电话:010-59194015;传真:010-59194063;电子信箱:icamags@agri.gov.cn
详细名单请点击以下链接查看:拟批准登记农药产品名单